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创建于2000年,是依托医学院校优势资源发展起来的一个工科专业,办学宗旨是“立足太行,面向基层,医工结合,培养适应我国实际状况的生物医学工程人才,服务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两个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三个专业实验室,学生有关实习实训也可在两所三甲附属医院进行;现有专职专任的专业教师14人,其中教授2人,副主任技师1人,讲师7人,工程师1人,实验师1人,助教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1人,硕士学历学位的6人,学士学历学位的7人。此外,本校附属医院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1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常年兼任本专业的有关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医学科学、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科学等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具备医学与工程相结合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医学仪器以及其他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产业等部门从事研究、开发、教学及管理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的生物医学工程高级技术人才。
三、培养要求
应使学生通过学习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较系统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初步的研究工作能力和适应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业务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4.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科学、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医疗设备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电子技术、信号检测与处理、计算机技术在医学中应用的基本训练,具有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研究和开发的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
(2)掌握电子技术的基本原理及设计方法;
(3)掌握计算机技术及医药信息处理技术;
(4)掌握医学基本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
(5)具有生物医学信号检测和信号处理能力;
(6)较深入地掌握医疗设备和医学仪器的构成原理,具有开发使用维护和管理现代医学仪器的能力;
(7)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
(8)了解生物医学工程的发展动态;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四、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信号与系统、生物医学传感器、现代医学仪器设计原理、医学影像仪器、医学检验仪器、医学测量与监护仪器、生物医学工程导论、临床医学工程技术。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达到学校对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
七、成绩考核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每18学时计1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设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答辩。毕业应取得学分:必修课:148学分,选修课37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37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4学分,军事训练2学分,公益劳动1学分。
3、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229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