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助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2019届毕业生: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接市人社局通知2019年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准备相关材料。(毕业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处网页http://zsjy.czmc.com/,了解通知文件内容并通过文件附件下载准备相关材料。)
根据往年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提醒毕业生注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复印件(两份)。低保证复印件必须为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须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应具备低保证编号和盖有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时间须在2019年1月以后为有效证件)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低保证样式见招生就业处网页通知附件1)。低保证明必须写明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成员享受低保情况,并加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红章)。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两份)。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毕业生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
4、《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申请表见招生就业处网页通知附件2)。申请表要求必须填写本人毕业后较长时间内可以联系到毕业生的手机电话。填写毕业生开户行和银行卡号(要求:①填写准确详细开户行,如: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长治白求恩支行。②填写完整的银行卡号。③开户人姓名,该卡号开户人姓名必须与毕业生本人姓名一致,否则将无法发放求职补助。④为了方便求职补贴发放必须提供长治市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卡号。⑤所填写的银行卡号在求职补助发放前不得更改和注销。)
二、此项工作时间将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毕业生须将申请材料于3月23日前交回所在院系(逾期不再受理),院系3月25日前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及分专业汇总,3月26日前我处根据各院系汇总情况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并上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名单我处会在网上进行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就业处网页http://zsjy.czmc.com/。并按时将以上纸质材料准备完善及时上报。
附件:(招就处网页下载)
附件【附件三.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一.低保证明样式.doc】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