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转流程
一、档案接收流程
(一)未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直接转递档案
(1)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山西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服务电话等查询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2)毕业生告知所在高校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2、开具接收函转递档案
高校要求省人力资源市场开具档案接收函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开具接收函;
(2)毕业生将接收函交回学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二)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由所在用人单位与省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毕业生告知所在高校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后,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用人单位接收函到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二、档案转出流程
(一)提供材料
1、调档函件: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3)或录取院校(部队)调档函。
2、存档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单位代理人员转出档案的,须由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转出函件。
(二)办理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人事代理服务窗口办理转出手续(已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等其他代理衍生服务的,须先办理相关转出手续后再申请档案转出);
2、经审核所提交的材料且符合转出条件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登记,开具《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后,通过机要通信、EMS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接收单位。
三、其他事项
档案转寄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档案接收人:档案室
联系电话:0351-4932608
窗口咨询电话:0351-493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