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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流程

来源: 时间:2015-06-26 作者: 点击:

招生工作流程

1.计划来源

 

性质

 

 

要求

学校发展规划

指令性

年度招生计划

招就处

提出初步意见

学校硬件

制约

招生领导组

研究,修改

山西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限制(可争取)

院长办公会议

核准

山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批准

2.分专业来源计划

 

性质

 

 

要求

上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参考

分专业来源计划

招生领导组

充分论证,形成初步意见

各专业就业情况

重要参考

上年度各专业招生生源情况

重要参考

院长办公会议

确定

各专业发展规划

主要参考

各专业办学能力

限制

3.分省来源计划

 

性质

 

 

要求

上年度招生计划

参考

分省来源计划

招就处

上年度招生生源情况

重要参考

分省区毕业生就业情况

参考

学校发展战略

重要参考

4.公布计划

高校信息公开要求

强制

公布计划

招就处

(1)阳光高考平台(强制要求)

(2)学校招生网页(主要)

(3)租用的网站(扩大宣传)

阳光招生要求

强制

规范招生行为

强制、自律

5. 公告、考生周知

阳光招生要求

 

公告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1)各省的《报考指南》

(2)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网站

6.投档(或调档)

 

性质

 

 

 

 

 

 

招生计划

前提、限制性

投档(或调档)

投档比例一般为1:1~1:1.1,招生数额低于20的一般为1:1(具体情况需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或因考生不符合条件、或不服从专业调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进行二次投档或重新征集志愿后再次投档。

如因生源不足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报分管院长后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联系调减计划,结束招生,转入10.

考生成绩

规则、公平性

考生志愿

规则、公平性、自愿性

7.阅档、

 

 

 

招生责任工作人员

符合招生规则要求的合格考生

转入9

 

 

 

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

提出意见,复核工作人员复核,分管处长批准,记录,转入8

 

 

 

虽符合招生条件要求,但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

提出意见,复核工作人员复核,分管处长批准,记录,转入8

8.退档

 

 

招生责任工作人员

 

9.预录取

 

 

招生责任工作人员

严格执行《招生章程》安排考生预录取专业

完成招生计划转入10.。

计划尚未完成转回6.,并及时公告未完成专业及缺额数(处长批准)

10.录取

 

 

招生责任工作人员

录取完成

转入11

11.公告

 

 

招生就业处

长治医学院网站公告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4个工作小时完成,公布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接受社会监督(处长批准)

12.新生录取查询系统

 

 

招生就业处

 

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开通,考生本人可查询是否录取、录取专业(分管处长批准)

13.制作、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就业处

 

分批次制作、分批次发放(分管院长批准)

14.新生录取查询系统

 

 

招生就业处

 

寄发后一个工作日内开通,可查询EMS快递单号,方便考生查询和追踪《录取通知书》行踪(分管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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