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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3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 时间:2023-03-22 作者: 点击:


(五)考试交费与减免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资源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应聘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由本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通过后,由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经网上银行将减免费用自动退还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

3.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在2023年3月20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这两类应聘人员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注明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缴费订单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jpg格式),在报名同时上传至报名材料附件,经审核确认后,免交报考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24:00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

09:00-11:30 《职业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综合能力测验得分×100%+政策加分。

2.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提前5个工作日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有关要求

1.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三)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结构化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应报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简章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举报及网络报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

附件:乌海市2023年市本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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