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就业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信息 -> 正文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3-04-01 作者: 点击: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

2023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地市级医疗机构、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两筛”“两癌”等民生实事定点筛查机构。现有通衢、文仲、嘉豫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个院区,总占地面积247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500张。正在建设中的文仲院区(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按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围绕“现代化、智能化、特色化”的建设思路,着力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主要包括门诊医技楼、3栋病房楼、感染楼、科研教学行政综合楼等。全院在职职工总数为1630人,专业技术人员1401人,高级职称150人,博士2人,硕士230人。

医院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四大部,建设有六个临床中心(河南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洛阳分中心、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新生儿质控中心、洛阳市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中心、洛阳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四个研究所(洛阳市生殖医学研究所、洛阳市男科医学研究所、洛阳市妇产医学研究所、洛阳市儿科医学研究所);两个重点实验室(洛阳市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洛阳市儿科学重点实验室)。更年期保健为国家级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为省级特色专科,妇女保健科为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儿童保健科为河南省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基地,妇产科、新生儿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康复科为市级特色专科。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325人,特制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职称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正高级职称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C类岗位护理学专业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三)职位要求

报考者须满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中所报考职位的各项要求。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2023年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在校大学生2023年7月31日后毕业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lyfybj.net.cn/)人才招聘模块及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YqDNR0)或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2317:00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院官方网站公示。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CD类岗位,不受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限制。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方式

1.护理岗位采取面试+实操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在面试前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须填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审核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历任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202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等。若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请提供规培单位开具的通过规培考核证明;若正在规培期间,还未参加规培考核,请提供规培单位开具的规培时间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4)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与实操内容

面试采用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实操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护理专业知识进行与医疗相关的有关临床操作,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的计算

护理岗位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总成绩将在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A、B类岗位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应聘者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阳市妇幼保健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进行聘用

AB类岗位根据员额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CD类岗位为院内聘用人员,执行院内聘用相关待遇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一级人事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医院纪检监察室)

         0379-633333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附件1.png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 附件【附件1.png】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长治医学院招生就业指导部©版权所有  晋ICP备09009754-3

  • 招生就业指导部

电话:0355-3012393

邮编:046000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科技楼14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