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3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学〔2013〕6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报招生就业处(地址:1#教学楼五层52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06922899@qq.com。文件格式统一为word,文件名称申请表为:学号+(1),身份证复印件为:学号+(2),低保证复印件为:学号+(3),如有其他文件文件名以此类推。
2、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汇总后将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长治医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