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认真履职、责任心强。
(三)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3.贩、吸国家违禁药物的;有精神病史的;
4.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